透支信用卡不还获刑
【发布日期:2012-09-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朱颖 )信用卡透支消费是常有的事,然而银行一旦催要就要立即偿还,否则将要承担法律责任。市民郑某的教训就值得大家以此为戒,他使用二张信用卡恶意透支近4万元而不及时归还,不但被追究刑事责任,还受罚2万元。 2010年3月,郑某到仙游某银行办理两张信用卡,之后用卡消费透支人民币39903元。然而到了还款最后期限,郑某没有按时还款,银行多次向郑某催要透支款,郑某每回都回答“资金困难”,等以后再还。 银行报案后,郑某被仙游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审查郑某才知道是因为信用卡透支之事,立即将透支款及利息全部偿还。此时郑某悔之以晚,但其行为触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秀屿区东峤镇居家养老项目 多元服务托起“夕阳红”
荔城区北高镇:挽袖献爱心 热血传真情
我市千名职工共庆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 文艺汇演奏响新时代奋斗强音
2025年中考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