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作案六起 “嚣张男”获刑3年余
【发布日期:2012-10-20】 【来源:】 【阅读:次】【作者:秋洪 雪贞】
想在过年之前好好“做几笔”,过个好年,于是,决定抢夺女士手提包。发现很容易得手后,便抢上瘾,短短不到1个月作案6起,“嚣张男”最终落入法网,不但过不了年,还获刑3年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5岁的莆田男子陈某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不愿出去打工赚钱,嫌辛苦又来钱慢,满脑子里尽是歪主意。2011年12月21日18时许,陈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来到荔城区军分区后门附近一巷子,发现一个正在行走的妇女左手臂下夹着一个手提包。便趁该妇女不备之机,抢走上述手提包,包内有苹果手机一部,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 尝到甜头的陈某觉得这份“工作”很适合自己,于是,决定趁着过年之前,好好“做几笔”,再好好过个年。很快,陈某用同样的办法,相继于同年12月23日19时许,在涵西街道涵西小区内,抢到一个挎包,包内有手机一部;2012年1月4日22时许,在涵江区涵东街道区府路,抢到一个手提包及包内现金1800元。 终于,陈某在第六次作案后,逃离现场途中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盘查,公安机关从陈某身上当场查获上述手机、现金及苹果手机一部、黄金手链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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