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水果刀抢劫独自行走的女士,最终,被群众追上制服并扭送公安机关。两男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据了解,“80后”的王明明和“90后”的李高都是贵州人,两人在莆田打工相识。两人是老乡,又只有相差两岁,有着共同的爱好,两人说话很投机,成为了好兄弟。经常一起去KTV唱歌喝酒,可是,两人工资都不高,经常囊中羞涩。 2012年3月20日21时许,李高、王明明伙同“小刘”(另案处理)经策划后,来到涵江区涵西街道工业路,由王明明、“小刘”负责拦截他人并接应,李高则携带一把白色水果刀实施抢夺。很快,三人就发现了路边有一位独自行走的女士。李高便向其靠近,趁该女士不备之机,夺走其手中一只保兰德牌杏色牛皮手提包,内有苹果手机和天翼手机各一部、真皮钱包一个(上述财物价值计人民币6505元)及现金人民币351元,后迅速逃离。该女士见自己的包被抢,就大喊抢劫,在场群众发觉后立即追赶李高。李高在逃跑过程中为抗拒抓捕拿出携带的上述水果刀威胁追捕群众,最后李高还是被群众追上制服并扭送公安机关,王明明和“小刘”趁机逃脱。案发后,上述被抢财物均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归还给被害人。 案发后,被告人李高于同晚协助公安机关在涵江区梧塘镇一家饭店内抓获被告人王明明。(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