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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旅馆变身卖淫窝点 民警突击行动擒获两对“野鸳鸯”
【发布日期:2012-11-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王金标】
    仙游枫亭一旅馆管理者因生意不景气,“充分利用”房间,容留他人在自己的旅馆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中抽取“蝇头小利”,最终这个“经营有道”的管理者为此付出沉重代价。10月29日,仙游警方通过缜密侦查,迅速出击,捣毁这一容留卖淫窝点,抓获管理者李洪某和6名卖淫嫖娼人员。
    近日,仙游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枫亭某旅馆存在容留妇女卖淫的丑恶现象,而这些卖淫窝点针对的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和低收入人群。仙游县公安局党委非常重视,公安局长指令治安管理大队迅速侦查,务必铲除这颗毒瘤。
    经过几天的摸排调查和侦查布控,10月29日中午迅速出击,当场将在房间内淫乱的两对男女人赃俱获抓了个现行。民警随后又将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的李洪某和另外两名卖淫妇女控制并带回公安机关审查。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李洪某(男,56岁,枫亭镇人)在枫亭街管理其儿子经营的某旅馆,由于竞争激烈,李某经营的旅社一直生意冷淡。今年以来,陆陆续续有一些外地妇女通过介绍在该旅馆内住宿并从事卖淫活动,利欲熏心的他便觉得旅社房间空着也是浪费,便把旅馆2—4楼的9个客房租给这些外地妇女住宿。有客人到旅馆内需要寻求“刺激”时,李某即会告诉客人需要哪位妇女自己到客房去找,自己则从中提成牟利,这样既提高旅馆的“人气”,又增加收入。
    10月29日中午,在犯罪嫌疑李洪某又介绍两位客人在501房和304房内与两名妇女进行嫖宿时被警方逮个正着。被现行抓获的4名卖淫嫖娼人员和同时被抓获的另外2名妇女对卖淫嫖娼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洪某被刑事拘留,另外6名涉案人员均处以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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