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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风雨历程 铸就反贪利剑
【发布日期:2012-11-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佘剑平】
    秀屿区人民检察院自2002年成立以来,已经走过了十个年头。十年来,在各级党委以及上级院的领导和支持下,全院检察干警不畏艰难,不懈奋斗,取得了一系列突出的成绩并赢得了众多的荣誉。2010年,该院更是获得了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荣誉称号,这与全院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共同努力、密切协作是分不开的。
    该院反贪污贿赂局作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始终坚持立足检察职能,围绕民生以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展开反腐败工作,把查办贪污贿赂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十年来,本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87件114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33件34人,副处级以上干部5件5人,5万元以上大案59件82人,涉及工程建设、文化、医疗卫生等各个领域,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已追回违法违纪所得近1500万元,突出查办了秀屿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张某某,莆田市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姚某某,莆田市工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蔡某某,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原局长陈某某,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副局长卓某某等一系列具有重要影响的要案。此外,本院反贪局还协助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查办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福建分会原副会长陆某某,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党组书记郑某某,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原局长郑某某等要案,彰显了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力度,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提振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在不断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该院反贪局也十分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十年来,该院反贪局积极探索侦查方式的转变,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干警执法水平,并且在办案的过程中注重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针对办案流程中容易出现的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树立干警廉洁的作风。至今为止,该院反贪局在办案过程中没有出现一件违规违法办案案件,确保了办案安全,实现了办案零事故的目标。
    在取得的成绩与荣誉面前,该院反贪局将不骄不躁,继续恪尽职责,围绕和关注民生,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力度,促进反贪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服务于港城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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