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湖北武汉的张女士通过淘宝网向涵江区某艺术家具公司购买了一个玄关柜,价格1595.5元。9月中旬,消费者收到货后,发现玄关柜的门无法关闭,商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遂要求退货,怎奈商家却以发货时没有问题为由拒绝退货。无奈之下,消费者向该家具公司所在地的涵江区工商局12315投诉。 接诉后,涵江区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通过QQ视频调解室,召集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了解事情经过后,12315工作人员指出,商家寄出货物后,通过物流公司寄送,现在物流公司与消费者均证明商家的包装并没有破损或任何的磕碰痕迹,可以证明商品本身存在质量瑕疵,而且根据淘宝商家的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的承诺,消费者完全可以选择退货,商家应当予以退货。经调解商家答应给消费者退货。然而,10月9日张女士再次致电涵江区工商局12315称,该艺术家具公司又要求张女士承担数百元的退费,否则就不予退货。请工商部门再次予以调解。 由于消费者远在千里之外的武汉,涵江区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再次通过视频调解室,召集双方调解。12315工作人员指出,由于经营者的原因导致退货所产生的费用是由经营者承担的,这点无论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还是道义的支持都是毫无疑问的。12315对经营者的不诚信行为进行批评,并要求经营者无条件地为消费者退货,返还消费者1595.5元,并承担往返退费。 涵江区工商局12315立足全程为消费者服务,全力解决好消费纠纷,当好消费者的“娘家人”,做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