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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男”骗走朋友摩托 潜逃3月落网获刑7个月
【发布日期:2012-12-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秋洪 黄雪贞】

     一“90后”男子无所事事,好吃懒做,骗取善良人的手机和朋友的摩托车去卖,并将得款用于挥霍,潜逃3个月后被抓获,获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2012年3月9日19时许,22岁的湖南籍男子王青在涵江区江口镇东楼村的一家超市门口,以借手机打电话为由,向路人魏明借用一部诺基亚牌手机(价值657元),后逃离现场,拒不归还。随后,王青用该部手机联系其老乡苏虎,以要到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找朋友为由,借走苏虎一辆男式二轮摩托车(价值4251元)。次日,王青在福清市新厝镇一家加油站附近,以人民币600元的价格将上述摩托车销赃给他人(身份不清),得款用于挥霍。次日20时许,被害人魏明、苏虎分别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年6月4日,王青被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抓获,并羁押于诸暨市看守所。
    涵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计价值人民币490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王青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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