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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
一村主任被立案侦查
【发布日期:2012-12-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张义榕】

    晚报讯  近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秀屿区埭头镇后温村原村委会主任林某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在担任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后温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审批和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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