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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一村支书受贿2万元被判缓刑
【发布日期:2012-12-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伯英 晓楠)城厢区一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杨某,利用职权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2万元,近日,法院一审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悉,杨某在担任城厢区一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兼福建省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期间,利用其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在他人非法建房期间多次为他人出面协调,并以居委会名义为其出具有力证明,二次收受他人钱财合计2万元。去年12月,杨某受贿案经城厢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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