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游玩,无意间认识一女子,女子告诉他,她哥哥有毒品可以卖给他。回来后,他左思右想,决定冒险大赚一笔,叫来一朋友,两人分工明确,一人送货,一人收钱。交易频繁,警方怀疑,经调查,证据确凿。触犯法律,难逃法网,两人均获刑。 据了解,29岁的浙江人林然于2011年3月份,去四川省成都市玩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叫李丽的女子,李丽说她哥哥有毒品,可以卖给他。回去后,林然左思右想,觉得可以冒险大赚一笔,再收手不干了,就找来27岁的陕西好兄弟王磊。经商量,两人分工明确,如果有人要货(指“冰毒”),林然又不在的话,他就让王磊将货送给买货的人,钱由林然负责,王磊只负责送货,两人都同意了。 2011年6月15日,由王磊提供身份证,林然出资租用涵江区涵西小区一出租房,并与王磊一起居住。租好房子后,林然就去成都找李丽购买毒品。买回后,林然就将“冰毒”分成小包分别藏放在租住处各个角落。 同年7月初,林然在租住处与王磊一起吸食毒品“冰毒”(由林然提供)。同年8月1日晚,陈明电话联系林然,欲向其购买“冰毒”,双方约定每克390元(下同)后,林然让其与王磊联系。后林然交代王磊将其藏放在房间内的10克“冰毒”交给陈明。王磊即从租住处拿出两小包“冰毒”交给陈明。之后,陈明又先后两次向他们购买“冰毒”。 警方经过多方调查,发现他们形迹可疑,同年8月8日晚,林然、王磊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从其租住处缴获“冰毒”17小包计158.9克(已上缴)及手机、电子秤等物品。经鉴定,从林然租住处缴获上述“冰毒”被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同年8月9日,经甲基安非他命尿液检测试剂板检测,林然和王磊的尿液呈阳性。 (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