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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机翻新出售商家被诉换新
【发布日期:2012-12-31】 【来源:】 【阅读:次】【作者:郑云林】

    12月25日,经鲤城工商所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已为购买到翻新机的陈先生更换了一部新的苹果4代手机。
    12月18日,陈先生在鲤城八二五大街的某通讯设备手机店购买一部3100元的苹果4代手机。陈先生购买使用后,觉得该手机不是新机,是使用过的,陈先生便提供序列号向苹果公司上海总部查询后,得知该手机是2012年1月13日卖出的,保修期至2013年1月12日,商家也承认该手机是翻新机,陈先生遂要求商家换全新手机遭拒。陈先生经过几天的交涉无果后投诉,才得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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