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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踪发现盗车 英勇擒获盗贼
【发布日期:2013-01-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许秋洪】

    人物脸谱:
    林雄辉,男,1992年2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家住仙游县榜头镇灵山村,仙游县榜头镇治安联防队第一中队(上乾警务区)中队长。

    事迹回放:
    深夜回家途中,遇见一个行迹可疑的男子,就紧跟其后。待发现该男子在偷车时,单枪匹马上前与其搏斗。之后,他将该男子拖拽到附近的警力室,交给当地警方。
    2012年3月21日深夜,正逢休假的林雄辉在本镇坝下村参加朋友聚会后要回家,途经坝下工艺街时,只见一个穿着人字拖鞋的男青年在街头游荡,神色可疑。出于职业的敏感性,便尾随跟踪。
    不一会儿,那男青年在一家网吧的停车场里“瞄上”了一辆女式摩托车,用随身携带的工具快速撬掉摩托车的车头锁。就在即将把摩托车盗开走的那一刻,林雄辉单枪匹马,箭步上前,一把抓住小偷的衣领,紧紧扭住不放。那小偷狗急跳墙,用手上的“一字批”狠敲林雄辉的手臂,企图挣脱。林雄辉忍住疼痛,奋力夺下“一字批”,仗着强壮的身体,把那小偷连拖带拉扭送到附近的坝下警务室,并在警务室联防队员的帮助下,控制住该小偷,并通知在附近巡逻的民警到场。
    经民警依法搜查后发现其手臂、腿上都绑着小刀、一字批、扳手等作案工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郑国宝(男,20岁,榜头镇东峤社区人)从2012年2月以来的短短两个月里,先后在榜头镇盗窃作案6起,盗窃摩托车1辆、电动车2辆、现金和香烟等财务价值2万余元。
    目前,经仙游县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郑国宝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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