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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穿着”极相似商家挨罚五万多
【发布日期:2013-01-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郑云林 陈仁瑜】

    1月22日,仙游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对黄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并对已扣留的黄某尚未售出的288件优质啤酒及80件纯生啤酒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5.2万元。
    黄某对外销售的两种啤酒的瓶身上都标有“TSINTAO 青岛啤酒”的字样,黄某称可能是由回收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啤酒瓶重新灌装出品,瓶身标签上突出表示“青岛优质、青岛市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品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民运动会指定啤酒、中国驰名商标”等字样。黄某对外销售的上述啤酒在瓶身上突出使用“TSINTAO 青岛啤酒”字样,外包装及装潢与青岛啤酒同类型啤酒极度近似,让消费者误认是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商品,故黄某销售啤酒的行为侵犯了青岛啤酒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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