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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食品混售 商家被罚一万
【发布日期:2013-02-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郑云林 黄占雄】

    2月25日,仙游县工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没收程某过期的旺梅5包和违法所得10元,并处以罚款10090元。
    上月,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对榜头镇东桥社区濑榜路的程某经营的某商品店进行检查,程某正在对外销售某旺梅预包装食品,上述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日期为2011-11-11,保质期为12个月,程某被立案调查。
    经查,程某于2012年1月初从福建莆田某工贸有限公司的上门经销商处购入300包该牌旺梅预包装食品,共计30千克,进价为30元/千克,放在店内以32元/千克对外销售。截至被查当日,上述预包装食品超过12个月的保质期时,还有55包旺梅尚未售出,程某抱着侥幸心理,将上述55包商品混在新进的商品中继续对外销售,涉嫌对外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预包装食品。
    至被查获止,程某已售出50包超过保质期限的旺梅,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176元,违法所得10元,遂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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