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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氧气瓶 一业主被拘留5日
【发布日期:2013-03-2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郑与国 通讯员 陈斌) 3月19日,荔城区消防大队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陈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检查组在对拱辰街道南郊村一废品收购站进行检查时,发现业主在收购站内放置4瓶装满氧气的氧气瓶,在未取得从事气割从业证件的情况下用于气割铁件,现场未采取任何防爆防火措施,且储存点周围都是居房,稍有不慎,一旦发生泄露起火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检查组依法对该废品收购站进行了取缔,并对业主陈某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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