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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不理想 调解退八千
【发布日期:2013-03-27】 【来源:】 【阅读:次】【作者:郑云林 陈安婷】
    3月25日,枫亭工商所调解一起美容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00元。
    消费者陈女士反映其付款1.3万元,并做了一次祛斑,效果不理想,要求退回1.3万元。接到投诉后,枫亭工商所两名工商人员当即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陈女士同意支付商家美容产品的费用和工资共计5000元,商家同意退还陈女士现金8000元。
    工商部门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们,在“爱美”的同时要保持理智,注意各类美容院是否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并询问清楚所谓“美容”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对美容院提出的各项条款也应谨慎对待,不要爱美不成反破财,甚至造成更大的人身危害;而当利益受损之后,也请广大消费者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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