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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销毁千辆报废机动车
【发布日期:2013-03-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肖国成 王志铭 陈许琳】
    3月26日,荔城公安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2012年期间暂扣的报废机动车进行集中销毁,分批次在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内共销毁报废机动车989辆。
    据悉,荔城警方此次集中销毁的报废机动车是荔城辖区内各派出所2012年期间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所暂扣的报废车辆,其中大部分为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对报废车辆进行登报公告和被盗车检索等法定程序后,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销毁处理。
    在民警的现场监督下,回收企业工作人员采用对车辆的发动机、车架、号牌等进行破坏性毁型的方式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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