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逆行撞车致4人受伤
司机无证驾驶唆使他人顶替,两人均受处理
【发布日期:2013-03-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李金春 肖锦松)一男子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责任,唆使他人顶替自己,但假的真不了,虽然无证司机导演一场“真假案”却终究难逃法网。日前莆田高速交警支队成功破获一起无证驾驶及作伪证的交通肇事案件。
高速公路逆行致4人受伤
3月3日19时左右,在莆永高速公路仙游城区收费站与仙港大道连接线处发生一起伤4人交通事故。一辆车号为闽BA0930小轿车逆行进入对向车道,与一辆在本车道行驶的车号为闽BM8101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闽BA0930小轿车上的4名乘客受轻伤。 事故发生后,莆田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筹备组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寻获一名叫林某鑫的男子,该男子自称是闽BM8101小轿车的驾驶员。民警们对林某鑫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发现该男子描述的事故经过与现场勘查情况多有出入。民警立刻意识到这里面有异常情况,先是不动声色、按部就班地记录林某鑫的证词,给林某鑫做酒精测试,让林某鑫在事故现场图上签字。
受人唆使冒充肇事司机
在将林某鑫的一言一行都取证固定下来成为证据后,民警立即就事故现场以及事故发生经过的一些细节进行了追问。林某鑫立即神色慌乱,回答问题支支吾吾、词不达意、前言不搭后语,逻辑混乱。见此情形,在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工作的莆田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筹备组负责人立即指示民警连夜突审林某鑫。 3月4日凌晨3时左右,民警突破了林某鑫心理防线,案件取得重大进展。林某鑫一五一十地交代了他受林某(闽BM8101小轿车实际驾驶人)的唆使冒充闽BM8101小轿车司机的事实。
两真假司机均被拘留
随后,莆田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筹备组民警发挥连续作战的精神,多日奔波于仙游、莆田各地,走访多位事故当事人与证人,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地调查取证,最终查明林某系闽BM8101小轿车实际驾驶人且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林某鑫系冒充闽BM8101小轿车驾驶人,为事故发生以后才到达事故现场。 在民警多次劝说与教育下,特别是做通了林某家属的思想工作,林某到交警投案自首。 日前,林某因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并唆使他人作伪证,情节恶劣,被处1500元罚款并处拘留15日。林某鑫因作伪证被处200元罚款并处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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