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郑与国 通讯员 卓丽双) 4月12日12时30分,涵江三江口消防中队接到报警电话,称位于涵江区福厦路阿伟海鲜楼附近的一辆货车着火。接到报警电话后,指挥员立即调集1辆消防车共7名官兵赶往现场。 在现场,官兵发现一台停靠在福厦路中间的小货车正在燃烧,火势凶猛。燃烧的货车正好挡住了来往的车辆,而且油箱正处于高温状态,内部柴油不断翻滚,随时可能发生爆炸,福厦路两旁都是来往的车辆和人群,后果不堪设想。 现场指挥员通过观察迅速下达作战命令:出两支水枪,一支水枪对准明火,进行扑灭作业,另一支对油箱进行冷却,防止高温爆炸。命令下达后战士们迅速展开战斗,经过近半小时的努力,大火被成功扑灭。 目前,火灾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