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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检察院查办生态文明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2013-05-06】 【来源:】 【阅读:次】【作者:佘剑平】

    晚报讯 今年,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省院制定的开展查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在一个半月多的时间里,集中力量查办了莆田市森林公安系统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件3人,查处了莆田市森林公安局原局长陈某某、原副局长刘某某、刑警队原科员肖某某涉嫌受贿的窝窜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查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专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在查处职务犯罪中的作用,不断加大查处力度,以通过执法办案,促进化解社会矛盾,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奉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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