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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公安分局及大洋派出所被授予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3-05-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梁东红 周双】

     晚报讯 近日,涵江公安分局及大洋派出所被涵江区委、区政府授予第十二届(2010—2012年度)文明单位称号。2010年以来,涵江公安分局及大洋派出所适应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围绕业务抓创建,抓好创建促业务”的工作思路,以建设精神文明为载体,以服务辖区群众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创新措施,注重实效,形成“项项工作有落实,人人参与抓创建”的良好工作局面,实现了公安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双丰收,有效地促进了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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