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兄雇未成年堂弟打工 堂弟不慎触电身亡
堂兄涉罪被捕
【发布日期:2013-05-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蔡纪翔) 雇佣未成年人打工出现工伤事故的,若造成未成年人伤亡或对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的,雇主不但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家住仙游的柯某因雇佣未满十六周岁的堂弟为其打工,结果其堂弟在高空作业时不慎触电坠落死亡,近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对柯某提起公诉。 据悉,年仅15周岁的小柯,早早辍学开始自己的打工生活。从2012年5月份左右,他开始跟着自己的堂哥柯某学习做户外广告,每隔几天就从堂哥柯某那领取一二百块钱的劳动报酬。但是柯某没想到他雇佣堂弟小柯的行为最终会为两个家庭带来不幸。2012年6月21日,柯某同以前一样和小柯以及工友们一起做户外广告。忽然工友黄某告诉他,他的堂弟小柯从广告牌上摔了下来,柯某和工友赶紧将小柯送往医院抢救,但是最终也没能抢救过来。原来,小柯当时在做户外广告时,该广告牌的位置距离地面有四米高,接近附近架设的电线。小柯是在安装广告牌时不慎碰到附近的电线,被电击摔落而摔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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