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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率先实行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
【发布日期:2013-06-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钱碧云) 为了实行农村和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的统筹使用,我市打破原有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二元体制,取消城乡区别,实行城乡一体化救助。从而使城乡医疗救助的范围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病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
    为了完善医疗救助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的就医实行零起付线,属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的比例提高到60%,并实施资助参合参保、住院救助、分类救助、特殊门诊救助等“七位一体”的救助模式。在资金结算方面,依托城镇医保、新农合管理信息平台,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现城乡医疗救助和新农合及城镇医保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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