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千足金瘦身变K金 消费者投诉获赔偿
【发布日期:2013-07-3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陈国松 纪子谦) 本以为买到的是商家所谓的“千足金”手镯,回到家却发现手镯搭扣不是“千足金”,而是含金量较低的18K金,找商家理论却遭遇“行业潜规则”。近日,仙游县枫亭镇的沈女士遇上了这么件糟心事,感觉上当受骗的她将此事向仙游县工商局投诉。
    经调查核实,工商人员认为沈女士购买的手镯标注的是“千足金”,部分配件却非“千足金”,商家未详细说明,仍以“千足金”价格出售,有刻意隐瞒的嫌疑,不能以所谓“行业潜规则”来规避责任,经批评教育,珠宝店为沈女士补上了相应的价差。
    在此,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黄金首饰一定要认清黄金首饰的质量检验标识和印记,要求商家详细告知金含量和成分,同时保留好购物凭证,必要时可拨打12315维护自身权益。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