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难忘从警第一课
【发布日期:2013-09-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蔡建霞】
    记得两年前,我刚分配到霞林派出所。某故意伤害案是我参与办理的第一起案件,当时一名当事人伪造伤口致使案件出现了曲折。而负责“传帮带”新警的朱师傅,凭着他过硬的专业知识、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尽职尽责的详细调查,赢得了群众的赞誉,也给我上一堂记忆深刻的从警第一课。
   当时,案件的当事人范某因讨工资与蔡某发生纠纷殴斗,导致范某左腿膝盖处、脸部等部位轻微受伤。案件报到派出所,由我和师傅朱警官负责受理。按照办案程序,我们为范某开出了伤情鉴定书。几日后,范某的伤口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正当我准备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时,朱师傅制止了我:“你没觉得这案件有可疑的地方?”见我不明白,朱师傅详细进行了解释:“我们接警时,范某提及了左侧膝盖下的一处小伤口,为什么却没有提到左大腿外侧十几公分的伤口,正是因这十几公分的伤口才有了轻伤的结论?”我这才恍然大悟,这其中确实有蹊跷。朱师傅又说:“切记办案首重严谨认真,不能放过一丝疑点。”
之后朱师傅带我对该伤口的深细情况进行了调查取证,多次走访询问范某就诊的医生,要求范某提供当天被割衣物以作比对。经过几天的深入调查,我们终于查清了案件真相。原来,范某觉得讨要工资很困难,遂打起了伤情鉴定的主意。他通过熟人介绍,到荔城区某医院外科,要该科室的医生陈某帮其伪造伤口。范某的左大腿外侧的伤口经伪造后,由原来2.5cm长可缝可不缝的伤口变成10.5cm长,并缝合了12针。经法医鉴定,伤情自然成了轻伤。最后,范某和陈某因伪造伤口被依法治安处罚。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