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推进海岛交通便民工程
【发布日期:2013-09-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陈明尾 郑云忠) 为全面改善我市海岛居民出行条件,推进海峡蓝色经济发展,日前我市与省交通运输厅签订了《共同推进“海岛交通便民工程”协议书》。
    据悉,协议书上规定,至2015年底,完成海岛交通“百千万”工程,即:百人以上岛屿建成陆岛交通码头;千人以上岛屿开通班轮、建成码头管理房(候船室);万人以上岛屿开通岛内客运班车。至2017年底,实现海岛交通“5个100%”,即:有居民岛屿100%建成陆岛交通码头;500人以上岛屿100%开通班轮、建成码头管理房(候船室);陆岛、岛际渡运船舶适航率100%;岛上客运码头接线公路100%硬化并达到四级以上标准;居民有需求且具备条件的岛屿100%开通岛内客运班车,最大程度地消除海岛渡运及陆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海岛交通运输能力,让海岛居民“乘上平安船、坐上安全车、走上便捷路”。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