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海岛交通便民工程
【发布日期:2013-09-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陈明尾 郑云忠) 为全面改善我市海岛居民出行条件,推进海峡蓝色经济发展,日前我市与省交通运输厅签订了《共同推进“海岛交通便民工程”协议书》。 据悉,协议书上规定,至2015年底,完成海岛交通“百千万”工程,即:百人以上岛屿建成陆岛交通码头;千人以上岛屿开通班轮、建成码头管理房(候船室);万人以上岛屿开通岛内客运班车。至2017年底,实现海岛交通“5个100%”,即:有居民岛屿100%建成陆岛交通码头;500人以上岛屿100%开通班轮、建成码头管理房(候船室);陆岛、岛际渡运船舶适航率100%;岛上客运码头接线公路100%硬化并达到四级以上标准;居民有需求且具备条件的岛屿100%开通岛内客运班车,最大程度地消除海岛渡运及陆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海岛交通运输能力,让海岛居民“乘上平安船、坐上安全车、走上便捷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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