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零花钱为饵诱骗少女野外强奸
【发布日期:2013-11-2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王静)每次花上6元钱,轻而易举地将邻居老乡家13岁的女儿骗至凤凰山渠道边的僻静处,实施奸淫和猥亵。11月19日上午,城厢公安分局刑侦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在城厢区凤凰山渠道边上“浙江庙”附近一出租房内抓获强奸犯罪嫌疑人涂某(男、49岁、江西省人)。
    经查,今年10月份以来,涂某先后四次分别拿了6元钱将同住一个大院的13岁少女李某骗至山上,对其实施强奸。目前,犯罪嫌疑人涂某已被依法刑拘。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