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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渔民切身利益
【发布日期:2013-11-2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周晓露) 中央财政下拨我市2012年度机动渔船油价补助资金20561.83万元,由省直接分解分配到各县区。机动渔船燃油发放工作关系到渔民的切身利益,是渔民最关心、最敏感的热点问题。为此,市海洋与渔业局要求各县区(管委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过程中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该局要求渔船所有者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同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到前期公示,即在审核完成后,分镇、村造册,分别在镇、村公示栏内进行不少于5日公示;后期公示,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渔业主管部门按程序对补助资金发放对象相关信息公示。并确保在公示期内所公示内容完整、清晰,对公示内容及公示点情况进行拍照存档。市局廉政风险防控网站上也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用油量测算、补贴资金等进行公开,并设立举报电话,发动广大渔民群众积极参与,互相监督,力求透明公正。
    此外,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渔船,通知代发银行将资金发放到补助对象的存折上。严禁现金发放,通过“一折通”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足额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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