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调解经济纠纷
【发布日期:2014-01-0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伯英 林燚) 日前,莆田海事局接到南日边防派出所电话:“汇通21”轮从泉州北上,在途经南日水域时误入海上养殖区造成村民经济损失。 事情发生后,当事双方提出调解申请,在民事赔偿金额相差100多万元的情况下,莆田海事局执法人员通过当面调解和电话沟通,对当事双方进行了多次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经海事人员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调解,双方在莆田海事局达成民事赔偿协议,避免了一场消耗财力、物力和精力的诉讼官司。 莆田海事局尽责履职、服务民众的工作理念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态度,获得了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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