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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过期食品赚4元 商家被罚2000元
【发布日期:2014-04-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蔡倩倩】

    近日,郊尾工商所对黄某送达处罚书,没收其已过期的糯米粉、番薯粉各5包和违法所得4元,并处以罚款2000元。
    近日,该所执法人员在该镇圣岭街黄某经营的郊尾某便利店检查时,发现店内柜台摆放有超过保质期三个多月的糯米粉、番薯粉各5包。
    经查:黄某于2012年11月从供货商处购进包装完好的有商标的糯米粉、番薯粉各10包放于店内销售。其中糯米粉的生产日期当年9月,番薯粉的生产日期当年10月,保质期均为一年,在有效期内其已售出糯米粉5包,番薯粉3包。在过期后至被执法人员查获止的期间内,由于黄某未认真查看生产日期,又售出过期的番薯粉2包,获利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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