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 2场所被重罚1.1万元
【发布日期:2014-03-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林智凡) 3月10日起至3月20日,仙游消防大队联合质监、工商等部门对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产品进行检查,查出有2家单位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针对检查情况大队及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单位更换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并依法罚款1.1万元。 此次领取罚单的2家单位涉及休闲娱乐场所、网吧,有的单位使用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均没有正规的合格证明和产品品牌,并且多数消防器材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保养,有的甚至已经破损失效。对此,大队依法对2家单位予以处罚。 通过此项行动,有力打击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确保消防产品发挥原有最大有效的用途,引导和推动社会增强了消防产品质量意识,切实提高了防控火灾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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