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少年为筹上网费 凌晨疯狂砸车盗窃
【发布日期:2014-03-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陈明尾 郑秀燕】
    为了筹集上网费用,一少年竟一个凌晨疯狂砸车盗窃5起,盗窃财物价值高达3万多元。3月18日15时许,龙桥警方于龙德井附近一网吧中,将该少年抓获。目前,办案民警对该少年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后,责令其监护人带回严加管教。
    3月18日上午9时许,龙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自家车停放在龙桥街道荔城大道某酒店门前停车位上,早上上班时发现车窗被砸,车内的7500元现金和一枚金镶玉戒指不见踪影。随即,该所值班民警又陆陆续续接到4名车主报称其车辆同样遭遇黑手,车窗玻璃被砸,车内财物被盗。
    面对疯狂砸车盗窃的系列案件,龙桥警方接警后,立即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对同一时间发生的此类案件进行重新梳理,寻找发案规律。通过对嫌疑人遗留现场的痕迹、物证特征等线索,同时根据该所视频监控中心提供的影像资料,初步断定该系列案件为同一人所为,并锁定犯罪嫌疑人。3月18日15时许,龙桥警方组织民警进行抓捕行动,于凤凰山街道龙德井附近一网吧内,将正沉溺在网游中“厮杀”的少年(男,14岁,四川省合江县人)抓获。
    经调查,该少年年仅14岁,因学习成绩不理想,很早就辍学,随父母来莆。该少年父母均是由四川来莆务工人员,平日忙于工作对其无暇照顾。由于家人疏于管教,少年天天混迹于网吧沉溺于网络游戏中,又极其好面子,常呼朋唤友几下子就把父母给的零用钱挥霍光了。因苦于无经济来源,为了筹集上网玩游戏的费用,便决定通过砸车窗玻璃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再将盗窃来财物变卖后用于上网和吃喝。经办案民警介绍,该少年并非初犯,已在多个城区累计砸车20余辆并对车内财物实施盗窃。但由于年龄未满18周岁,警方只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责令其监护人领回严加管教。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一直呈现上升趋势,且留守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犯罪率较高。民警在此呼吁,家长不要轻易让孩子放弃在校学习的机会,要让孩子自觉接受学校的教育管理,除了学校教育之外,家长也要采取正确有效的教育方式,对孩子多一些关心和爱护,不能过早地将孩子推向社会。此外,社会也应该为曾经误入歧途的青少年营造良好环境,帮助其改邪归正。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