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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头镇象塘村5名村干部挪用贪污高速公路征地补助款获刑
【发布日期:2014-05-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魏金凤) 昨日记者获悉,仙游榜头镇象塘村村干部在莆永高速公路征用该村土地过程中,共同挪用、贪污土地征用、坟墓迁移补助款,最终一伙5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至五年不等。
    据介绍,莆永高速公路自2010年启动,在征用榜头镇象塘村土地过程中,象塘村村干部陈某金、陈某员、陈某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暂时由他们负责保管的属于争议土地的补偿款共计35.3万元私自挪用,三人共同将该笔资金用于投资木材生意以及个人开支,挪用该款项达三年之久,通过投资木材生意,三人共计获利愈10万元。经检察院立案查处后,三人才将挪用资金退还象塘村村委会。
    因莆永高速公路征用土地,需要迁移该村坟墓的过程中,经村干部陈某金提议,陈某员、陈某苍伙同同案人陈某章、陈某秀共同策划,利用将无名坟墓的墓主姓名更换为各自虚报、冒用的姓名,并代签该姓名的方法,套取8.45万元坟墓迁移补助款,其中1.45万元作为村财收入,其余7万元被陈某金等人私自瓜分。
    上述人员由检察院于2013年11月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公诉科审查起诉。近日,法院对五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作出有罪判决。
    仙游检察院的反贪局干部告诉记者,征地拆迁,历来就是职务犯罪的高发领域,一条高速公路的通行,挖掘出了一批贪婪的干部,所以,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镇、村干部一定要做到自持和清廉,不为利益所动,实实在在为村民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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