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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准刻“即办即批” “小公章”显出便民大文章
【发布日期:2014-07-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秋洪 连凌】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更好地服务群众和保障经济建设,自今年6月份起,莆田市公章准刻审批实行属地审批。秀屿辖区的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军部队等单位申请刻制公章的,可直接到秀屿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办理。
    “以前我都要跑到市公安局办理,现在直接到秀屿治安大队,路途又近又方便,这项措施实实在在为群众考虑啊”,一位在现场申请刻制公章的企业代表李某称赞道。据悉,这是莆田市公安机关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推行的一项便民服务。市公安局将公章准刻审批的权限,下放到各县(区)治安大队,方便当地群众、企业就地办理公章刻制业务。
    据该局治安大队长介绍,公安机关为提高办事效率,做好为民服务工作,公章刻制审批采取“即批即办”的原则,只要印章刻制申请人或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由经办民警立即将材料送往有公章刻制资格的企业进行刻制,而无须群众自己跑,为群众节省宝贵时间。一般情况下,3天左右群众或企业即可拿到公章。同时,若申请材料不齐,大队民警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让群众明了办理流程及所需提供的材料,以免他们多次往返。
    自此项业务开展以来,治安大队民警耐心、细心服务,做好新公章准刻事项档案登记、旧公章回缴销毁等一系列档案登记整理归档,做到有案可查。截至目前,已成功受理31批次的公章刻制审批,并及时向各企业、单位发放公章4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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