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六条禁令”严纪律强作风
【发布日期:2014-07-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周晓露) 为切实保障百姓饮食用药安全,规范队伍监管行为,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六条禁令”,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百姓监督。 据了解,禁令内容包括:严禁收受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严禁向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本人及配偶利用职务职权影响违规持有或变相持有食品医药企业股份或高利放贷;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违规干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和稽查监督等事务;严禁利用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权吃、拿、卡、要。另外,该局纪检组将不定期对系统内领导干部遵守“六条禁令”情况进行督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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