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被刑拘
这在全市尚属首例
【发布日期:2014-08-2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李金春 陈加新) 一对夫妻经营生意,却违反规定超生违生,可面对政府征缴社会抚养费却拒不执行,日前,仙游公安局书峰派出所对一起拒不执行法院裁定、不缴纳社会抚养费案件的行为人张某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象这类有钱而逃避责任遭到刑事追责的在全市尚属首例。
    犯罪嫌疑人张某与唐某系夫妻关系。因他们违规生育,2013年6月12日,县计生局作出处理决定书,决定对他们征收社会抚养费45372元,他们置之不理,县计生局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责令张某、唐某应当缴纳,但他们无视法院裁定,悠然自得经营生意,把钱存在银行而拒不执行。2014年4月3日,仙游县法院鲤南法庭对被执行人张某进行司法拘留十五日,事后他们仍然置若罔闻,其行为已触犯刑事法律的规定,涉嫌构成“拒执罪”。
    在众多证据面前,仙游县法院鲤南人民法庭庭长郭德   告诉记者,被执行人张某投资经营建材店,且在银行有较多存款,其有经济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缴纳社会抚养费义务,情节较为严重,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罪。现公安机关已对张某立案侦查,并予以刑事拘留。
    在仙游县看守所采访时,犯罪嫌疑人张某流露出悔改之意,他说:“我很后悔因为没有交纳社会抚养费,被抓了进来。奉劝大家要是有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话,一定要规定上缴社会抚养费,要是没钱就得跟法院申请分期交纳。象我这样被抓进来钱不但没有少交,还要被追究法律责任而坐牢。”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