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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家中财物 也要追究刑罚
【发布日期:2014-08-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陈飞鹏 傅圣君) 因赚父母所给的零用钱不够花,家住仙游的吕某没有经过父母同意,多次偷走家中的现金和黄金戒指,结果父母一气之下报警,可吕某被警方抓获时,以偷盗自家财物不算偷,认为自己没有罪,近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将吕某向仙游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2014年2月下旬及3月中旬,吕某先后三次盗窃走自家人民币10000元和3个黄金戒指。此外,吕某还在家中以烧衣服等手段逼迫威胁其母亲和爷爷拿钱。吕某的母亲终究无法忍受,在吕某盗走家中财物后选择了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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