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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一“三合一”场所依法责停并处罚
【发布日期:2015-01-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郑与国 梁丽梅 郑晓娟)近日,涵江消防在深入辖区白塘镇埭里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依法对一家存隐患的涵江欧米加陶瓷有限公司进行责令停产停业。
    据了解,消防检查人员在对白塘镇埭里村欧米加陶瓷有限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间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等安全隐患。该单位新厂房为二层鞋业生产车间,未设置室内消防栓;旧厂房为鞋业生产车间,面积约3000m2,在内部北侧员工住宿住着2人,该合用场所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根据规定,消防部门给涵江欧米加陶瓷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罚款5000元;旧厂房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31000元,合并执行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人民币36000元人民币。
    消防检查人员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一一指出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并对该单位责令停产停业,要求单位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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