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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检察院及时纠正刑期计算错误案件
【发布日期:2015-03-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黄元江) 为加强对留所服刑罪犯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落实留所服刑罪犯是否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和经常性地对其谈话制度,掌握刑罚执行的情况,近日,仙游检察院监所干警在对看守所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县法院对留所服刑罪犯李某的判决其刑期计算有误,多计算了一天。
    针对留所服刑人员李某反映的情况,监所干警高度重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据悉,罪犯李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县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生效后,于2014年12月31日李某被法院送交看守所收监执行,刑期自2014年12月31日起至2015年2月15日止。经查发现,李某的刑期确实被多算一天,检察干警及时与县法院联系,依法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县法院认真进行复核后,及时对在押人员李伟的刑期错误裁定予以更正,现已将纠正情况书面回复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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