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随着2名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被荔城公安刑侦大队四中队办案民警送到看守所实施刑事拘留羁押。但办案民警的心情依然沉重,呼吁和提醒广大群众“睁开慧眼”以防损失。 3月8日晚8时许,经过一个多月追查的荔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四中队在城厢区南门一酒店成功抓获两名涉嫌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汪某亮和桂某军(均系湖北省黄梅县人),他们交代于2015年2月以来,时常窜到荔城区镇海、新度、黄石辖区等地的中、小型超市内,或利用换零钱的时机,或假装购买价格低至一、二元的物品等手段,以五十或百元等面额大钞“找钱”的时机,从店主即受害者的手上抽取(盗窃)现金数十起,涉案价值近2万元。 因为涉嫌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在荔城辖区制造了此类系列盗窃案,但很多店员或店主即受害者在卖买的和“找钱”、换零钱的过程中被“贼手”瞒天过海又釜底抽薪“抽盗”走数百元现金后而不能当场发觉。案发后,被抓获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交待了有近百起的盗窃事实,并当场表演了极其高超的“盗技”,有的店员或店主即受害者虽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及事实。为此,办案民警心情沉重的同时,向广大群众作出友情提示: 一是商铺、店铺等遇到陌生人前来换零钱、买红包、买烟的,要特别注意和警惕,这是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 二是犯罪分子专门找年龄大的看店老人家下手,要尽量避免老人家单独看店,不要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 三是自2014年底以来,有发生类似案件的受害人请及时和荔城分局刑侦大队联系(联系电话:0594-6708946),积极提供线索的同时,互相转告宣传,避免类似案件发生,尽量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是若有类似案情的,不可有“甘愿‘破财’却不愿作证怕麻烦”的思想,纵容了盗窃行为,对其他无辜的也是一种伤害或损失,望共同积极营造净化社会风气和弘扬“正能量”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