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莆头作业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的顺利实施,日前,市海洋与渔业局深入莆头港区,上门督促指导福建省莆头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尽快启动莆头作业区7-25#泊位的用海报批程序。 据介绍,莆头作业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海洋与渔业厅等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和大力支持下,于2011年12月取得国家海洋局批复。规划期限至2015年12月2日到期,规划期满后,规划批复文件自动失效,不能再作为规划范围内项目用海申请审批的依据。鉴于莆头作业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至今尚未实施,请莆头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尽快启动项目用海报批程序,该局将给予积极的支持和全方位的服务,争取在规划期限内全部完成莆头作业区7-25#泊位的用海报批手续,为项目顺利建设提供用海保障,推进我市海洋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莆头港口开发有限公司领导对该局的上门服务表示感谢,公司将尽快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的实施,尽快启动莆头作业区7-25#泊位的用海报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