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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夫妇竟把病死猪肉当“摇钱树”
他们半年收购2万斤病死猪肉
【发布日期:2015-06-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谢胜德 王金标】

    病死猪肉竟成了“摇钱树”!为了牟取暴利,夫妻俩齐上阵,伙同他人大量收购病死猪,将其加工成半成品非法销售,6月8日,仙游警方通过动员教育,犯罪嫌疑人林某梅、陈某明夫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端窝查点

 


    今年3月27日,仙游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枫亭镇耕丰村一废旧民房存在收购病死猪肉生产加工的情况。该局组织治安管理大队、枫亭派出所联合县市场监督、畜牧等多个部门突击执法,立即该窝点进行检查。
    检查人员走进现场,让人触目惊心,不足50平方米的大厅内,充斥着刺鼻的臭味,蝇虫飞舞。地上血水、污水横流,11头死猪仔横七竖八地躺着。死猪大的近百斤,小的三四十斤。杂乱的塑料桶、铁盆堆放着已分割好和腌制好的生猪条肉200多公斤。现场还有案板、磅秤、杀猪刀等工具,共查获死猪肉共计1540公斤。当场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经县畜牧局技术人员现场检测,该窝点内所有的死猪确实都为病死猪。

 

循线深挖

 


    经对被抓获的三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突击审查,初步查清该窝点系犯罪嫌疑人林某梅、陈某明夫妇及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郑某雄、吴某雄合伙经营。
    在查清基本案情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梅、陈某明郑某雄、吴某雄予以上网。4月24日,经过布控,在莆田市火车站广场将犯罪嫌疑人郑某雄抓获。
    6月8日,犯罪嫌疑人林某梅、陈某明夫妇在公安机关的动员敦促下主动投案。

 

重操旧业

 


    2007年2、3月间至2008年1月14日,犯罪嫌疑人林某梅、陈某明(女)夫妇伙同他人在枫亭镇建国村屠宰死猪猪肉,林某梅被判1年6个月,2009年7月14日刑满释放。由于收购病死猪通过加工后再销售,成本低,收入暴涨。林某梅出狱后,利欲熏心,从2014年10月开始,林某梅、陈某明夫妇与郑某雄、吴某雄(在逃)经事前讨论分工,由郑某雄、吴某雄二人负责收购病死猪,再交由林某梅、陈某明夫妇进行加工,之后由郑某雄、吴某雄把加工后的病死猪肉半成品销售给泉州的一名男子,结成一条“黑色”的加工销售链,至案发不到半年的时间先后收购近2万斤的病死猪肉,已售卖出15000斤,共获利2万多元,尚有3000多斤病死猪肉未售出被公安机关现场扣押。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梅、陈某明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郑某雄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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