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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安严打毒驾违法行为 去年至今 查获44起毒驾
【发布日期:2015-06-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秋洪】

    今天是第十四个国际禁毒日,我市各级交警部门将开展形式多样的毒驾危害普及宣传工作,大力打击毒驾违法行为。
    毒驾,顾名思义就是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毒品对人的危害是众所周知的,毒驾对社会的危害更是贻害无穷。据科学研究,毒驾易引发疲劳驾驶,影响驾车判断力,产生分离性幻觉,刺激神经飙车。因此吸食、注射毒品后驾车将诱发极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
    近几年,全国因毒驾而导致的交通惨剧不在少数。2012年4月22日,王某毒后驾驶大客车在常合高速冲过中央栏杆侧翻并与对向车道大货车相撞,导致14死20伤。在莆田,也发生过毒驾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2013年11月15日,在莆永高速湄洲往仙游方向距莆田西出口约三公里处,一辆小轿车撞到中央隔离带上,车辆损毁严重,经查,在事故中丧生的驾驶员属毒后驾驶。
    近年来,莆田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毒驾的查处力度,2014年至今年4月以来,共查处毒驾44起。而公安部早在2012年就发布了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首次对毒后驾驶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做出了“零容忍”的态度,对查出毒后驾驶的驾驶者一律注销驾驶证,并三年内不得申报领取机动车驾驶执照,该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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