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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冒用他人身份出境 获刑6个月罚金万元
【发布日期:2015-08-0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吴俊杰) 一女子因丈夫犯罪,就和丈夫假用他人身份办理结婚登记,还冒用他人身份多次出入港澳,结果被查获后被判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仙游法院近日公布了这起冒用他人身份出境的案件,并提醒市民,暑假是旅游高峰期,请市民不要冒用他人身份办出入境通行证,否则一经查获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现年47岁的被告人潘某,系福建省仙游县人。1998年2月,潘某及其丈夫吴某因涉嫌在广东省东莞市故意伤害他人致死亡,为躲避公安机关追逃,潘某冒用朱某的身份信息,其夫吴某冒用陈某的身份信息。后两人以假冒的身份信息向仙游县公安局办理结婚登记,并于2010年将“户籍”迁往厦门市湖里区。2010年被告人潘某以冒用的朱某的户籍信息在厦门市公安局办理港澳通行证,并于同年往返香港,累计达四次,后来因被警方发现而落网。
  2015年4月29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潘某涉嫌犯偷越国(边)境罪向仙游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采用冒用他人身份的方式骗取出入境证件,偷越国(边)境共计4次,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构成偷越国(边)境罪,遂依法判处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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