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污染环境业主被刑拘
【发布日期:2015-09-17】 【来源:】 【阅读:次】【作者:卓彩清】
近日,荔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环保部门在荔城区镇海街道古山村查获一家非法经营电镀厂。该电镀厂在未经工商部门和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开设经营,并在未采取任何污水处理措施的情况下,直接将电镀废水排放入附近溪流。经莆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电镀厂车间排放口取样检测,污水的总镍含量为12.8mg/L,为国家标准0.5 mg/L的25倍。 据犯罪嫌疑人陈某交代,其从今年3月份起,租赁该厂房进行生产,主要用于对钉子、紧固件、汽车零件等金属制品进行电镀。陈某在购买来金属零件之后,先用稀盐酸液体进行浸泡除锈,之后放进硫酸镍电镀液中进行电镀处理,电镀完成之后便将稀盐酸、硫酸镍等电镀废液直接排入工厂旁的溪流之中。目前,该非法电镀厂已被关停,陈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荔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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