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人行道设交通“伪标志” 荔城交警及时清理
【发布日期:2015-09-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陈琳】

    近日,荔城交警大队接到群众反映,称在荔城区文献东路东梅小区门口,由交警部门施划的停车位边上又立了一块写有“此路段禁止停车,违者拍照拖离”的警示牌,导致部分群众不敢将车辆停放在该路段的停车位。
    接到这一反映情况,荔城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秩序中队民警前往文献东路东梅小区周边路段进行排查。排查中,民警发现在东梅小区大门口往汽车站方向的人行道上确实立着一块“警告牌”。经过大队民警现场勘查发现,该“警告牌”为私人设立的“伪标志”,设立在停车位旁,导致群众误以为该路段的停车位取消而不敢停放。为切实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维护停车秩序,大队民警在确认“伪标志”的同时,立即联系交通设施维护企业,对该“伪标志”进行破拆、移除,并将“伪标志”没收销毁。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强对道路交通设施、标志、标线等巡查管理力度,对发现存在私人设立的“伪标志”及时进行清除,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设立“伪标志”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并对其给予依法处罚。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