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互相殴打惹纠纷 换位调解促和谐
【发布日期:2015-10-22】 【来源:】 【阅读:次】【作者:周晓露 郑妹】

    日前,荔城区司法局将一起本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重大人身损害纠纷案件,成功调解。
    今年7月5日,毛某星、胡某、杨某明、舒某、朱某喜(以下简称为施害人)等5人与余某绣、陈某英、余某锦、陈某希(以下简称为受害人)在荔城区黄石镇惠上村湄渝高速的工地上,因施工便道的通行问题发生言语冲突,继而双方互相殴打,导致受害人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坏,由此引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为了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荔城区司法局局长带员亲临调解现场,采取分头调解法和情理结合法,使双方懂法明理,知晓利害,从而权衡利弊。调解员不辞劳苦,经过不懈的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巧妙运用各种方法,双方最终接受调解。受害人当场表示谅解施害人,施害人同意一次性赔偿受害人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所有费用共135万元。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