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殴打惹纠纷 换位调解促和谐
【发布日期:2015-10-22】 【来源:】 【阅读:次】【作者:周晓露 郑妹】
日前,荔城区司法局将一起本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重大人身损害纠纷案件,成功调解。 今年7月5日,毛某星、胡某、杨某明、舒某、朱某喜(以下简称为施害人)等5人与余某绣、陈某英、余某锦、陈某希(以下简称为受害人)在荔城区黄石镇惠上村湄渝高速的工地上,因施工便道的通行问题发生言语冲突,继而双方互相殴打,导致受害人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坏,由此引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为了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荔城区司法局局长带员亲临调解现场,采取分头调解法和情理结合法,使双方懂法明理,知晓利害,从而权衡利弊。调解员不辞劳苦,经过不懈的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巧妙运用各种方法,双方最终接受调解。受害人当场表示谅解施害人,施害人同意一次性赔偿受害人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所有费用共1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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