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捡到的“大鸟”为一般保护动物苍鹭
【发布日期:2015-12-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见习记者 朱国庆】
晚报讯 昨日本报报道的新度龙头西埔村村民林同远在沈海高速路旁的一个草坪上捡到一只不知名的“大鸟”,经确认是一般保护动物苍鹭。 昨日上午,记者同荔城区林业局、农业局等相关工作人员来到新度龙头西埔村。村民林同远告诉记者该“大鸟”于昨日凌晨4时左右死亡。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大鸟”是苍鹭,为一般保护动物。工作人员现场提取该苍鹭的排泄物和呕吐物,将送去检验,并将该苍鹭填埋,以防止疾病传播。 据悉,苍鹭又称灰鹭,为鹭科鹭属的一种涉禽,也是鹭属的模式种,大型水边鸟类,头、颈、脚和嘴均甚长,因而身体显得细瘦,在福建境内的河边、湖边颇为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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