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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主不按规定登记承租被罚
【发布日期:2015-12-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肖国成 张琦】

    近日,莆田市荔城公安分局拱辰派出所在荔城区拱辰街道畅林居委会进行日常检查时,抓获一名涉嫌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人员,依法予以处罚并列入等级预警区域。
    据办理该案的社区民警杨警官介绍,临近年关,必须严以防范骗年、盗年、抢年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吸取以往“出租房屋成为作案分子藏身和伺机作案的据点”的经验教训,公安机关和民警须全面掌握拱辰街道畅林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房屋的情况,一方面采取措施切实消除治安隐患,一方面更好服务踏实的务工人员和出租户居民。社区民警经常入户访查,要求出租户居民遵守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等,共同做好社区的治安安全和防范工作。
    近日,社区民警访查发现,违法人员林某(男,现年44岁,系荔城区拱辰街道畅林居委会人)于2015年11月初,将位于荔城区拱辰街道畅林居委会赤溪一房屋出租给外来人员向森某居住,一直没有未按规定登记向森某的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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