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超标55倍 电镀厂业主污染环境自首
【发布日期:2016-01-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秋洪 彩清】
2016年1月6日,荔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成功动员一名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网上在逃人员周某山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查:自2015年7月26日开始,犯罪嫌疑人周某山在自己位于黄石镇下埭村的自家铁片加工厂内开设电镀厂。期间共间歇性生产约20余天,每天排放约10L共计约200L污水。截止2015年9月18日被荔城区环保局及荔城区公安局查获时,该电镀厂未配备任何环保处理设施。 经荔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场对该电镀厂进行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厂车间内排放口中总铬浓度为11.9mg/L(执行标准(GB21900-2008):≤1.0mg/L);六价铬浓度为11.1mg/L(执行标准(GB21900-2008):≤0.2mg/L);总铬含量超过国家标准11.9倍,六价铬含量超过国家标准55.5倍。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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